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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赣州市对新生儿参保政策进行了升级,推出了三年免费医疗保障的新规定。以下是具体内容:
1. "参保对象":所有在赣州市出生的新生儿,包括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2. "免费医疗保障":新生儿在出生后3年内,可以享受以下免费医疗保障服务: - 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免费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 - 免费享受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包括新生儿出生后的健康检查、预防接种等。
3. "参保流程": - 新生儿出生后,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新生儿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 办理参保登记后,新生儿即可享受免费医疗保障。
4. "保障资金":三年免费医疗保障的资金由政府财政承担,确保新生儿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
5. "政策实施":该政策自2024年起实施,持续三年。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减轻新生儿家庭的经济负担,保障新生儿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新生儿的健康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推动赣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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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对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其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预计可为每名新生儿提供约1200元参保补助,减轻家庭养育、医疗费用负担。
一、资助服务对象
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并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
二、参保登记流程
新生儿出生后,医疗保健机构协助新生儿家长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平台“出生一件事”办理专区线上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新生儿相关信息,数据自动传送至公安部门办理完户籍信息,医保部门接收到公安户籍信息后自动完成参保登记,同步开通待遇享受。
续资助参保年度,由新生儿家长按年度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通过赣服通医保专区等平台申报确认资助参保信息。
三、参保补助标准
新生儿资助参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每年公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确定。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其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其中对在2024年1月至3月政策正式实施前已自行参保缴费的,其财政资助参保周期顺延一年。
四、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对超过90天办理参保登记的,其个人缴费仍由财政全额资助,待遇享受按照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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