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攻略

赣州 更新于:2025-01-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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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攻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江西省户籍; 2. 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3. 毕业后6个月内,在江西省内初次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4. 未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请材料
    1. 身份证; 2. 毕业证书; 3. 创业实体营业执照; 4. 创业实体银行开户许可证; 5. 创业实体6个月以上的经营证明材料; 6. 个人信用报告。
    三、申请流程
    1. 网上申请:登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进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2. 审核公示:申请材料提交后,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3. 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申请资格; 2. 申请补贴的创业实体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否则不予发放补贴; 3. 同一申请人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4. 补贴金额按照当地政策执行,具体金额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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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申请入口:“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本省行政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5届毕业生,均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4.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5.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上述一种身份享受补贴,曾申领过此项补贴的不再重复发放。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报时

      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毕业生个人申请系统校验学校初审学校公示、集中申报人社部门复核发放补贴资金。申请人务必在提交申请前确认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已激活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一)个人申请渠道及流程

      1.电脑端:

      进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rsdt/index.html)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全部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网上办理。

      2.移动端:

      A.搜索微信小程序“江西就业之家”高校毕业生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点击进入。

      B.进入赣服通APP部门专区“人社专区”我要补贴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C.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西人社”微服务我要办事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3.确因不便网上申请的,可向所属院校就业部门线下申报。

      毕业生签署申请承诺并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通过系统校验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系统校验的,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导致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二)申请佐证材料

      未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的,毕业生需按照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佐证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校园卡个人信息面或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提供一种即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根据申领困难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及低保金发放凭证;

      ②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2)残疾毕业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3)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的贷款合同或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②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截图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须学校审核部门核实盖章)。

      (4)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户籍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确认其脱贫人口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身份的证明材料。

      (5)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①申请人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②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认定证明。

      (6)特困人员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求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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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瞎操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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